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工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2019年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施工分项1-学综乐团排练厅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2019年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施工分项1-学综乐团排练厅改造
项目编号:PXM2019_014204_500043-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文荣
项目联系电话:591237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 号
联系方式:温伟民,673962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司文荣,591237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 10 号路桥大厦 606 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图纸范围的全部装修改造工程,包含拆除及新做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2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5-24 09:00至2019-05-30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 10 号路桥大厦 606 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6-13 09:00至2019-06-13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6-13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磋商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磋商文件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文荣
项目联系电话:5912375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公告期限:2019年5月24日 09:00至2019年5月30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